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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04月04日 
【陳書榕╱台北報導】藝人周杰倫的母親購入房產,開窗卻看見墓仔埔,憤而向建商求償但敗訴,很多人買房後,才驚覺不知道「鄰居」是誰,衍生購屋糾紛。有鑑於此,內政部地政司去年修正不動產說明書,擴大嫌惡設施解釋範圍,讓購屋資訊更透明,減少購屋者、仲介或建商交易糾紛,該法預計今年10月上路。
太平洋房屋資深協理蔣美龍表示,攤開不動產說明書草案會發現,除了大眾認定有礙健康的高壓電塔、影響風水的殯葬設施外,連公(私)有市場、超級市場、學校還是警察局,這類民眾認為為生活帶來便利、方便的設施,未來也要列入「應告知設施」。

護買方權益防糾紛

蔣美龍認為,上述設施會對居住品質造成何種影響,其實非常主觀,市場帶來便利也有吵雜,但無論如何界定或分類,房屋周邊嫌惡設施之存在確實會影響房地產的交易,實務上有其必要性。
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解釋,本次修正增列設施,要將會影響買受人的因素悉數列入,無論好壞,增訂範圍不限於負面的嫌惡設施,也包含具有正面影響的機構,都是希望健全交易制度,減少事後糾紛產生。
針對房仲反映增訂設施太多,無法詳列告知民眾而產生反彈,施明賜說,制度改變勢必會造成從業人員負擔,但為保買方權益,勢必得增訂載明事項。施明賜強調,依照《民法》規定,賣方必須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,但調查責任也不是無限上綱,未來會視情況擬周全辦法。

住超市旁利弊參半

記者走訪住家下面就是全聯福利中心的社區,附近店家王老闆表示,有全聯挺方便的,其實並沒有受到什麼太大的影響。但東森房屋內湖加盟店店東陳祥祐表示,超級市場就在家裡正下方,唯有住戶才知道困擾在哪裡,首先,消費者無論騎車開車,大部分都是亂停車,造成交通困擾,再加上出入份子複雜,而往往會有人在市場門口就聊起天來,民眾檢舉更是常有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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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,土地所有權人在今年8月31日持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土地,但尚未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者,記得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,符合規定者,100年度地價稅就可按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否則將被一般用地稅率(即千分之10以上的累進稅率)核課。

適用對象的條件包括地上建物辦妥本人登記,該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所有,無出租或供營業用,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(約90坪),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(約210坪)為限。

若原本已核准按照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,除了不得變更改供作營業、出租使用;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、已成年直系親屬中要至少要1人保留在原戶籍未遷出,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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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委託出租、出售相關規定-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

第19條

仲介服務費

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,其經營仲介業務者,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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